陜西私募自查工作開啟,4月10日前需提前材料
來源: 發表日期:2020-04-08
近日,陜西證監局發布《關于開展陜西轄區2020年私募基金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私募管理人對照法律法規、證監會及基金業協會有關規定,全面排查內部控制和合規管理漏洞,查找違規問題及風險隱患。積募為大家梳理關鍵信息。
01自查對象及時間
■ 自查對象:陜西證監局轄區私募基金管理人。
■ 自查時間:截止至2020年4月10日。
02自查要求
■ 各私募管理人就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間私募基金業務開展情況進行自查自糾。
■ 4月10日前,將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機構公章的自查情況報告、自查基本信息表及自查工作底稿掃描件及可編輯電子版通過政務平臺報送至陜西證監局。
03相關通知及附件










